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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5月2日 星期六

政治局会议对“七不讲”进行表决

习总日记(2015418

大会开始我便发火:“最高法院把我指示当作耳旁风。我指示‘三年’,为何三中院判高瑜七年?”
周强战战兢兢回答道:“三中院,七不讲,三年,法院同志一紧张,搞七年三,把三年错成了七年。”
俞正声出声:“这真正体现了依法治国。党总书记的意见不能左右判决结果。”
我怀疑俞正声捣鬼:“七年也好,给高瑜背后之人一个教训,我们无法办你,但可以通过严惩高瑜发出警告,凡泄露党机密者,党必严惩不贷。”
张德江道:“党内民主是我党优良传统之一,现在提得少了,不应该啊。七不讲,我们这届政治局恰巧常委七人。我提议,发扬一次党内民主。其他政治局委员监票,七常委对‘七不讲’进行表决,让大家看看到底谁赞同‘七不讲’,谁反对‘七不讲’。
李克强、俞正声、刘云山、张高丽举手附和。我看看王岐山,王岐山迅速判断双方实力,点头道:“我同意。”
独木难支。我也只好表态:“同意。”
于是,七常委分别就“七不讲”逐条表态。
表决结果如下:
习近平:同意讲司法独立,不同意讲其他六条。
李克强:同意讲普世价值,不同意讲其他六条。
张德江:同意讲公民社会,不同意讲其他六条。
俞正声:同意讲党的历史错误,不同意讲其他六条。
刘云山:同意讲公民权力,不同意讲其他六条。
王岐山:同意讲权贵集团,不同意讲其他六条。
张高丽:同意讲新闻自由,不同意讲其他六条。
会后政治局委员们闲聊,奇怪七常委何故同意一条否认其他。
七常委当然不便道出实情。
最后,悲天悯人的我告诉他们:“给大家留点念想。大家对党中央可以失望,但不至于绝望。”
仍不满意我的回答。
我只好如实告诉他们,尤其是掌管宣传的刘奇葆宣传部长:“党媒可以辟谣说,‘七不讲’纯属子乌虚有。党中央最高领导人是主张司法独立的,也赞同普世价值,提倡新闻自由,推崇建立公民社会,主张捍卫公民权利,认可讨论党的历史错误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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